贵阳市城区居民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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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贵阳市城区居民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4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文新2015年4月8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区居民新建住宅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满足用户正常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城市供水用水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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