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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温州市区医疗救助办法》的决定
摘    要:<正>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温州市区医疗救助办法〉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陈金彪2015年1月8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9月25日发布的《温州市区医疗救助办法》(温政令〔2006〕第86号)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温州市区范围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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