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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观山湖区人民政府予以表扬的通知
摘    要:<正>筑府办发[2015]1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督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153号)的要求,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市、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2015年2月至4月,观山湖区连续3个月综合评分位列五城区一管委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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