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大政发2015]4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经各相关单位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市局际联席会议审议,市政府确定了第六批(共2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推进经济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升城市文明品质、构建和谐文明大连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促进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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