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施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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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筑府办函[2015]9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8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9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抓好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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