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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王大高.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J].前进,1995(3).
作者姓名:王大高
作者单位:中共运城地委
摘    要: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王大高1确立农民作为商品生产者的主体地位,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措施。但在实践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并没有牢固确立起来,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解决:一是市场意识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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