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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还是“批示”大
作者姓名:方斜
摘    要:某地前些时候审理一起经济犯罪案。法庭根据案犯大肆贪污国家钱款,挥霍贻尽的罪行,拟从重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就在公开开庭前,当地一位负责干部批示政法部门,要他们“从轻处理”。慑于这位领导的威望,法庭后来判了该犯五年有期徒刑。此事在一些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议论,有人问:是法律大,还是领导的批示大?有人则写信向上级部门反映,后来,此案在上级领导同志干预下,由该院重新审理,最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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