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费交纳日”成新闻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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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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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人民日报》报道:去年10月,辽宁丹东市委组织部在全市机关党组织中普遍实行了“党费交纳日”制度,即把每月固定的一天作为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时间。读到这则消息笔者起初感到奇怪,实行“党费交纳日”制度居然成了新闻,然细细品味却意义不凡,忍不住想谈谈自己粗浅看法。党章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可见按期交纳党费,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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