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程序的构造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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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朝阳 吴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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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22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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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少年)是指十八周岁以下的人。未成年人犯罪涵盖在青少年犯罪之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已多有论述,不再重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自然也受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约束,它的特殊性并不外在表现为单独的法律程序规程,即在刑事诉讼总的原则规范下有其自身的构造。就诉讼程序而言,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程序仍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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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程序 刑事诉讼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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