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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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金鸿.对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的思考[J].山东人大工作,2007(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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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金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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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依法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加以促进。监督法自然也不例外。监督法第47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兑,制定实施办法。”所以,如何依据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实施办法,对法律作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以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是当前地方立法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笔者就此谈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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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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