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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能否获得加班费?
摘    要:案例:赵某是一家玩具厂的员工,该工厂对玩具加工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厂方规定每个工人每个工作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至少完成十五件成品,加工一件成品的工资是十元赵某通常每天完成二十件左右的成品,月收入有四千余元.该工厂的订单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生产任务时紧时松,最近由于订单较多,赵某在下班后和休息日都要加班赶工,每天加工成品三十余件、几个月后,他时常感到头晕、疲劳,要求支付加班费,但工厂认为实行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不可能再额外支付加班费,在要求被工厂拒绝后,赵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能否获得加班费?

关 键 词:计件工资制  加班费  工作时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者  工资制度  季节变化  生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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