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如何规范警察的配枪用枪
摘    要:<正>基层民警没有必要人人配枪依照枪支管理法规定,在我国具有配枪资格的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缉私人员,这些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此外,国家重要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关 键 词:人民警察  国家安全机关  司法警察  人民检察院  基层民警  管理法规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