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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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琼.“常回家看看”,难啊![J].人民公安,2014(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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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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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公安》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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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背景: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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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年人权益 家庭成员 精神需求 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修订 保障法 父母 精神赡养 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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