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法律体系 拉丁法制与中国文化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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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建明.文化与法律体系 拉丁法制与中国文化对比[J].中国公证,2008(9):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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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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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公证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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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通过社会实践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文化作为人类社会的现实存在,具有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的历史.文化作为一种讨论人类社会的专属语.早在公元前二百多年的中国西汉时期就已出现.其本义是人文教化的意思,表示对人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在古拉丁文中,文化的原意是耕作土地.后引申为培养一个人的兴趣、精神和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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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对比 法律体系 中国 《现代汉语词典》 社会历史发展 人类社会 法制 历史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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