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损害法人名誉案的审判及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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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国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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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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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8月30日,上海新亚医用橡胶厂(以下简称新亚厂)向我院诉称:江苏省武进医疗用品厂(以下简称武进厂)为向上海市场推销其卫生杯产品,于1986年2月间在上海市公共场所以张贴“公告”和向有关医药单位寄函等方式,无中生有地诋毁我厂生产的妇用卫生杯是“冒充卫生杯生产许可证”,并“倾销大部分积压已达周年之久的105万只失效、半失效产品”。要求对方公开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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