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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程序应当多样化
引用本文:许安标.行政复议程序应当多样化[J].法学研究,2004,26(2):153-155.
作者姓名:许安标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摘    要:行政复议本质上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自我纠错机制,正因为它是一种自我纠错机制,所以有着天然 的和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在试图改革和完善这种制度时,应当正视这种先天的缺陷与不足,并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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