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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社会规范——法律社会学的功能分析视角
作者姓名:吴元元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和行业行规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9VHJ01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法治、自治、德治彼此契合,构建协同共治格局是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技术现代化转型的内在规定性。社会规范能够聚合、转化繁复多样的"地方性知识",为实现基层治理目标奠定知识论基础。"制度企业家"在社会规范变迁中扮演重要的知识角色。社会规范的自我实施机制依托声誉和长期博弈关系得以顺利运转,提升社会治理效率。一体同构状态使得法律能够嫁接社会规范的自我实施机制,遵守法律可以帮助社会主体摆脱不合理的社会规范的束缚;社会规范可以填补法律漏洞,法律则是新生社会规范的重要支持力量。应当从增强社会规范对于"地方性问题"的回应性、法律适度吸收社会规范的有益成分、充分挖掘法律与社会规范各自的比较制度优势等维度切入,实现协同共治。

关 键 词:社会规范  地方性知识  声誉机制  自我实施  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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