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电信部门强行向用户收取话费预付款、话费抵押金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
摘    要:山西、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对太原市电信局向用户收取上月度电信费的同时强制收取本月度预收款是否构成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请示》(晋工商经检字1999]第176号)和《关于电信部门强制收取用户话费押金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豫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