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律师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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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平.看,律师党员![J].中国律师,2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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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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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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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那年“小平南巡”.第一站曾在“一桥飞架南北”的江城稍作停留。金秋时节,江城律师中的3个青年,放大了“胆子”、加快了“步子”,筹划成立起全省第一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大吴,这个学生时期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子弟.因在律师履职中身负重伤,正第二次住进了手术病房.却毅然辞去了公职,要求组织批准自己参与律师改革的先行试点。一年后,为了适应对外开放中律师服务的急需,他赴北京连续接受强化英语培训及法学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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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党员 中国共产党 律师服务 对外开放 英语培训 重伤 公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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