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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质押刍议
作者单位:福建省社会科学院 福建福州350001
摘    要:目前我国的植物新品种权质押制度并不完善。建立完善的植物新品种权质押制度,对我国发展农林业、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在构建这一制度的过程中,立法者应当严格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尽量减少国家意志对当事人的强制,如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放宽入质标的的范围等。

关 键 词:植物新品种  质押  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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