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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民刑保护之间的法域冲突及其化解
作者姓名:刘铁光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21BFX197)“知识产权民刑保护之法域冲突及其化解研究”;
摘    要:著作权民刑保护的对象是著作权的法定专有权及其法益。《著作权法》与《刑法》对专有出版权的保护以及对“冒名”的规制是在法定专有权之外提供保护;《刑法》在“复制发行”“作品类型”“规避技术措施”等三个方面脱离《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罪;对《刑法》上“复制发行”的解释背离《著作权法》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应通过《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罪采空白罪状的立法模式以及删除《著作权法》有关保护专有出版权与“冒名”的规定两个方面化解著作权民刑保护之间的法域冲突。

关 键 词:权利法定原则  专有权控制行为  违法性判断  罪刑法定原则  空白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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