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中“故意伤害行为”的规范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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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建 李凡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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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大学法学院;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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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X20220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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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足二元行为无价值,否定并无法益侵害可能伤害故意的行为无价值,其仅为道德非价。从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证成伤害故意和防卫意识并不存在异向排斥关系,而是属于逻辑位阶上的同向关系。伤害故意意志因素难以将认识因素作为辅助判断手段,同时,在防卫认识之下,其行为足以确证为正当防卫之成立,并无实质意义上犯罪故意成立之余地,形式意义上的伤害故意与防卫意识兼容成为可能。在目的、动机不要论的区分视角下,坚持正当防卫中防卫动机不要论,伤害故意仅可理解为犯罪动机,与目的行为的防卫意识可以并存;在法治国背景下,立足行为自由,防卫意识与伤害故意并存程度最深的防卫挑拨行为尚可证成正当防卫之成立。肯定二者兼容并不违背正当防卫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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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当防卫 故意伤害行为 规范评价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防卫挑拨 犯罪故意 目的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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