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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检警关系下自行补充侦查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以S省X县检察工作为例
作者姓名:骆昌国  贺安玉  黄阳
作者单位:1.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3.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摘    要:自行补充侦查兼具提升诉讼效率和法律监督质效的双重价值。在新型检警关系背景下,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的运行反应出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能力不足、技术条件不完备等问题。检察机关要紧扣协作与监督的主题,立足“侦诉大控方”格局,从提升自行补充侦查意识、优化资源配备、打通技术数据壁垒、突出联动侦查等方面入手,着力清除自行补充侦查制度运行中的障碍,以真正实现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的价值。

关 键 词:新型检警关系  侦监协作  自行补充侦查  联动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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