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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作者姓名:公丕祥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0&ZD004)“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课题(2022JZD00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理论和核心要义研究”;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理论,深刻揭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为我们认识和理解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阐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南。正确把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必须认识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治现代化,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法权要求的法治现代化,是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球主张的法治现代化,是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法治现代化,从而为文明社会法治现代化进程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关 键 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中国特色与本质要求  自主型法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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