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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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传报价出错是否应当赔偿? 某公司吴小姐来电话询问:香港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向大陆某公司(以下简称大陆公司)询问某类商品的价格,并要求电传报价书面材料供其公司参考。大陆公司应允,但是,大陆公司在报价时出现失误,将商品价格报低,两个小时后,该公司发现了错误,立即向香港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但香港公司却以:已与其他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为由,要求大陆公司以错报的价格向其供贷,否则将负赔偿责任。且声称:这种做法是香港的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吴小姐问:香港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海淀148中心律师谢伟解答: 一、在本案中,香港公司在向大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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