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20〕5号) |
| |
引用本文: | 无.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20〕5号)[J].天津政报,2020(2):27-29. |
| |
作者姓名: | 无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本市稳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了覆盖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现就进一步深化本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关 键 词: | 政府法律顾问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工作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直属单位 社会治理现代化 依法行政 维护稳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