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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规[2020]1号)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摘    要: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7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批转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乡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91号)二、《转发市经协办关于加强异地天津商会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OO8]O2号)三、《转发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加强示范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O11]67号)。

关 键 词:行政规范性文件  交通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  直属单位  工作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工作  示范小城镇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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