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权利和反酷刑(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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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麦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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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1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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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下篇:反酷刑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表明的,在我国目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监管人员的权利已经在国家一系列的法律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确定的保障。这就是说,上述人等尽管被怀疑犯了罪,或者经法院审理被判定有罪并受到监押等刑罚,因而成为社会群体中一特殊的部分。但是,他们毕竟都是人,作为人的最基本的价值和尊严不能因为他们犯了罪并受到法院审判、监狱羁押而丧失或贬损。人权的普遍性规定了不能把他们排除在人权的保护之外,不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尽管他们面临自愿的或强制性的改变自己的不良或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重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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