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价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的通知 |
| |
摘 要: | 国务院今年一月八日国发[1982]3号《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是落实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保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重要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通知",对进一步调整经济,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贯彻执行"通知"的一些具体问题,规定如下:一、国务院"通知"第一条规定,凡由国家规定牌价的工农业商品零售价格,一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