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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是“受害者”也是“破坏者”
作者姓名:仇少明  陈娟(整理)
作者单位:[1]上海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2]《法人》实习记者
摘    要:从实质上来看,涉案的跨国公司既是商业贿赂之风的受害者,同样也是中国商业环境的破坏者,而将自己扮演成纯粹受害者的角色,则是无视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关 键 词:跨国公司  受害者  破坏者  企业社会责任  商业贿赂  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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