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口罩不义之财,必严查严惩 |
| |
引用本文: | 刘晓军.发口罩不义之财,必严查严惩[J].江淮法治,2020(2):59-59. |
| |
作者姓名: | 刘晓军 |
| |
摘 要: | 【案情简介】案例一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于2020年1月27日发布案情通报:1月25日晚,义乌市公安局接到假口罩案件线索后,即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动。查明王某成、田某军通过微信销售仿冒"3M"防护口罩,邵某娟、毛某娟等人从王某成、田某军处进货销售给他人。日前,王某成、邵某娟、毛某娟、田某军等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关 键 词: | 案件线索 案情通报 防护口罩 浙江省义乌市 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 销售伪劣产品罪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