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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案件的审理
作者姓名:张钰梅  卞文林
作者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期限不受合同法最长租赁期限20年的限制,但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和同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土地转租期限超过原租赁期限,人民法院裁判之前原租赁合同租期尚未届满,超过部分合同效力待定,法院不宜直接认定该部分无效。

关 键 词:租赁期限  土地管理法  部分无效  效力待定  租赁合同  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土地流转  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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