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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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友林.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有效[J].法制与经济,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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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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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我所在的化工厂1997年向职工集资了一批款项,约定借期二年,月息五分。现还款期限将到,很多职工向厂里要求还本付息,厂领导则以银行利率一再下调、贷款利息太高且厂里资金仍然困难为由,拒绝还款。请问,我厂的这种借贷行为有没有效?我们该怎么办?读者小江小江同志: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下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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