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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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渝办发[2008]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和风景名胜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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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乡建设 园林 执法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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