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之保护——以阳泉法院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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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严旻.浅谈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之保护——以阳泉法院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3(11):262-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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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严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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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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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人民法院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特殊责任。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少年审判实际出发,启动了在全国17家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试点工作。首次把集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探索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制度作为此项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求试点法院先行探索、积累经验、取得成果。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山西省唯一一家试点法院。2007年5月阳泉中院正式组建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所辖三区两县法院也根据中院的要求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先后设立了少年法庭或者涉少案件的专门审判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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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民事权益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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