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农保基金增值应有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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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国富 刘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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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增值,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核心内容,但这方面目前存在一些问题。民政部规定养老基金保值增值以县级为单位管理,而不少县市在实际工作中养老金的收缴主要靠乡(镇)民政所去完成。由于乡(镇)民政所与县级民政部门只是上下级业务关系,其行政关系、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受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支配,这样就容易出现部分资金被乡政府行政干预而挪用,或纳入乡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影响了资金较快进入县级管理渠道保值增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目前大都采取间接投资方式使其增值,间接投资的途径主要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增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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