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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居改非、维修资金——为物业管理三大难点“对症下药”
引用本文:晓竹.业委会、居改非、维修资金——为物业管理三大难点“对症下药”[J].上海人大月刊,2006(11):21-24.
作者姓名:晓竹
摘    要:住宅物业管理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在本市的实话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历时半年。业委会的组建、运作和监督及其对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关系协调等情况:“不得擅自居改非”规定的执行情况;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管等情况成为三项检查重点。 期间,共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成员90余人次参加,逾百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调研和检查活动;组织了全市19个区县人大与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联动;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吸收各方意见。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上海在贯彻实施住宅物业管理法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较薄弱;对擅自居改非的执法效果不明显;维修资金惜用、难用与滥用情况并存,续筹困难;《规定》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等。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精彩的审议发言,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也发表了真知灼见,本期摘登发言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以发言先后为序)

关 键 词:物业管理法规  维修资金  业委会  对症下药  市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工作  行业协会作用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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