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芳诉静安希尔顿一案看先予执行的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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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跃进.从王芳诉静安希尔顿一案看先予执行的重要意义[J].政治与法律,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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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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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阳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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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王芳诉静安希尔顿一案看先予执行的重要意义顾跃进[案例简述]原告王芳原系静安希尔顿酒店员工。1995年10月16日上午,其去租赁被告静安希尔顿酒店(上海)客房的科勒公司上海办事处上班,被被告保安人员以离店员工6个月内不得进入酒店为由所阻。于是,诉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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