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奸淫幼女是否构成犯罪仍应坚守主客观统一原则——剖析一个不彻底的司法解释
引用本文:罗勇.奸淫幼女是否构成犯罪仍应坚守主客观统一原则——剖析一个不彻底的司法解释[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5):69-71.
作者姓名:罗勇
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500
摘    要:由于我国刑法对奸淫幼女的主观要件未明确规定是否需要"明知",从而引起刑法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长期争论,进而导致实践中相同事实不同判决的现象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的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有褒有贬,莫衷一是.文章从辨证的角度,对该《批复》的法理基础等相关问题发表一些个人看法,以就教同行.

关 键 词:奸淫幼女  明知  主客观统一
文章编号:1008-8628(2007)05-0069-03
修稿时间:2007年5月17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