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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宁波市工伤保险年度的通知
摘    要: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21-0002甬人社发[2021] 3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将我市工伤保险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从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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