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有130多年的历史,该制度在总体绩效方面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好评,这与它完善的治理体制密不可分。本文将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总结为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政府治理的边界只是在一个与时俱进的法制框架下进行政策执行和必要的监管,而保费的收支、医疗服务的供给数量与质量、医疗费用控制的具体事务等则由社会治理机制来完成。社会治理的主体主要是疾病基金协会和医疗服务各主体的协会,不同的利益主体通过平等、公开透明的博弈和协商最终达成政府卫生政策目标。目前中国医疗保险领域各方利益日益冲突,在政府要求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背景下,学习和借鉴德国的经验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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