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所有权到物权——和谐社会的基本财产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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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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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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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法律上的所有权主要指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所有权。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立法上实现了从所有权到物权的改变,它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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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权 物权 和谐社会 财产 |
文章编号: | 1009-9093(2007)-04-0030-03 |
修稿时间: | 2007-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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