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青少年的心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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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铭贤.保护青少年的心灵[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1(2):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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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铭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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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法律和社会部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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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继 12岁的小姑娘刘思影、 19岁的花季少女陈果参与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后,又传来一位 25岁的青年谭一辉在北京自焚身亡的消息。这些发生在深受法轮功毒害的青少年身上的悲剧,使我们感到震惊、沉痛,也促使我们不能不认真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怎样来保护青少年 ? 李洪志及其炮制的“法轮大法”已把魔掌伸向青少年,这是不争的事实。当我们听到刘思影稚嫩的声音,诉说她如何阅读《转法轮》,如何向往金光灿灿的“天国”时;当我们读到谭一辉留下的决心为李洪志和法轮功殉命的“遗书”时,当然会对邪教荼毒青少年的心灵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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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6-1509-(2001)02-0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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