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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必须”与发挥人民主体地位
作者姓名:朱勇  邓瑾
作者单位:昆明消防指挥学校训练部,云南昆明650208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西南边疆多民族地区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07AMZ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发挥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一以贯之的根本原则.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就必须坚持理 论创新,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人民主体地位和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各个方面.

关 键 词:人民主体地位  群众路线  理论创新  根本利益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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