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劳动力资本化的现实意义
引用本文:屈炳祥.论我国劳动力资本化的现实意义[J].党政干部论坛,1995(11).
作者姓名:屈炳祥
摘    要:我们所说的劳动力资本化,有其特定的涵义,即劳动力是作为它的所有者自己的资本而存在,如同资本家或业主与法人把生产资料、资金、商誉等作为一种价值增值与致富手段一样,在法律上具有完全同一的性质。 马克思指出,所谓资本,就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劳动力资本,理所当然地也是如此,即必须为它的所有者带来一定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不然,它就不是资本了。从职能的性质上划分,劳动力资本应当是一种生息资本,劳动者在将劳动力出让给业主以后(不沦是公有还是私营),除了必须得到一个与其自身价值相当的劳动报酬以外,还要带回一笔利息,不过这里的利息,不是按银行利息率从业主那里分得来的那个量,而应当是它同业主的所有资本一起分得的企业税后利润的一个平均数。 劳动力,作为它的所有者的资本的存在,这是劳动力以及它对其所有者的关系的一种根本性变革,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社会意义。因为劳动力成为其所有者的资本以后,将会使我们看到,如果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有什么差别的话。那就恰恰在于劳动力不再是资本家的资本,而是成了劳动者自己的资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