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出台向下岗职工倾斜的优惠政策 |
| |
摘 要: | 主要内容包括:新企业安排下岗职工数达60%以上的,三年内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先征收后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人单位招收其他企业下岗职工数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以上的,到2000年底,每增加1%,三年减征所得税1.66%。下岗职工持下岗证及本人身份证即可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优化资本试点城市的破产企业安置费拨人再就业中心统筹使用。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不具备缴纳税费条件的,可免去工商登记,暂不征税,免收行政性费用。对兴办合伙、股份合作等小类型企业的可以降低注册资金,简化申报手续和申报内容,在国…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