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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恺诉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摘    要:名誉是指根据公民的观点、行为、作用、表现等所形成的关于公民品德、才干及其他素质的总体社会评价,是对公民社会价值的一般认识。公民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工作情况作出的评价也是劳动者总体社会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作出不实、不良的评价,足以影响到劳动者今后的就业求职和工作生活的,构成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犯。

关 键 词: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  名誉权  侵犯  纠纷案  公民品德  社会评价  用工单位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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