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增强灾害应对能力——关于加强云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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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有发,李剑.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增强灾害应对能力——关于加强云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建议[J].中国减灾,2012(3):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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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有发 李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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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甘肃省民政厅救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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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要求:“各地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函(2011)120号)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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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急避难场所 灾害救助 防灾减灾体系 云南省 国务院办公厅 能力 防震减灾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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