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非国有财产征收立法问题的若干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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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经纬.关于我国非国有财产征收立法问题的若干建议[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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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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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中国北京,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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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制定《非国有财产征收法》,是落实宪法和物权法关于征收征用的立法宗旨,切实保护非国有财产尤其是私有财产的必要措施。立法的旨意在于严格限制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征收的权力,其要点包括明确国家在征收和补偿中的主体地位,防止国家将补偿义务转嫁给他人;公共利益具体化;限制公益征收条款的适用;建立合理的补偿制度;健全财产征收的程序;设立索还权制度,发生征而不用或征而他用时,被征收人有索回被征收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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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征收 立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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