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闽政办[2020]6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2月7日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海漂垃圾污染问题,推动美丽海岸带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